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不断创新与发展,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于2016年第十届院长/系主任年会期间举办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对获奖者颁发“金教鞭”奖。该竞赛的规则、标准以及程序将根据2006年在上海召开的首届院长/系主任工作年会上发布的《全国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青年教师讲课竞赛“金教鞭”奖方案》精神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人员与资格要求:

参赛教师须为独立承担一门以上列入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基础平台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必修课、全校公选课讲授任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凡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或精品课程的青年骨干教师则享有优先权。

竞赛组织安排:

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承办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3.竞赛组别:分视觉传播设计、产品设计、环艺设计、工艺美术、服装服饰设计、数字媒体与动漫设计六组

4 .请各院校联络员通过网络进行讲课竞赛报名,并将“参赛课程教学标准(大纲)、课程教学设计方案、讲课比赛用电子文稿”电子稿与附件8的表格,一同发送到“金教鞭奖”工作邮箱:404248048@qq.com,主题注明金教鞭奖参赛院校与教师姓名。

竞赛规则与时间

本届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决赛安排年会期间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举行。

预赛

1.预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通过预赛选拔出优秀者代表本院校参加决赛。

2.独立设置的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上海、苏州、湖南、天津、无锡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可选送2名教师,其他职业院校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可选送1名教师参加决赛。

决赛

1.决赛的授课对象限定为艺术设计类专业专科学生。

2.参赛教师参赛时的讲授内容,应当是参赛教师本人承担的某门课程中的某一内容。

3.每位参赛教师在决赛时的参赛时间为10分钟,现场计时。

竞赛成绩评定:

竞赛成绩评定办法参照《全国高职高专艺术设计专业青年教师讲课竞赛“金教鞭奖”方案》文件执行。

竞赛奖项与奖励:

1.“金教鞭奖”分六个组别,每组金奖1~2名,银奖3~4名,铜奖6~8名,优秀奖不限。

2.对获奖者及其所在院校给予以下奖励:

(1)通过中国设计教育网等网站发布表彰公告。

(2)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成绩可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晋级、年终考核、评聘教师职务的依据。

竞赛评审费用:

本次比赛不收费。

联系人: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刘科江(18613171001) 段娜(13610165857)
“金教鞭奖”电子文件提交邮箱:4042480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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